北京积水潭医院病历复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患者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查阅及复印(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医疗机构在核实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后依据规定向其提供病历资料的查阅及复印(复制)服务,并收取工本费。依据以上内容,制定本科室病历复印须知。
一、 复印申请人及需要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申请人 | 证明材料 |
1.患者本人 | 患者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驾照、军人证均可,以下简称有效证件) |
2.患者委托代理人 | 患者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 |
患者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 |
3.未成年人委托代理人 | 患者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
代理人与患者法定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 | |
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 |
4.死亡患者近亲属 | 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死亡患者与近亲属的关系证明 | |
5.保险机构 | 保险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
承办人员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 |
保险合同复印件 | |
患者本人(未成年患者的直系亲属)签署的委托书 | |
患者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 |
6.公检法机关 | 相应机关出具的介绍信及办案人员工作证件 |
二、 复印复制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三、 复印病历流程
本市病人携带医保卡,外地病人携带京医通卡
复印窗口提供所需材料证明→办理复印手续→缴费→取病历复印件(已盖章)
四、 申请复印时间
住院病历需出院五个工作日后于窗口办理复印或出院当日办理病历复印快递业务。
五、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 下午01:00-04: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病历复印(复制)服务。
六、 病历资料复印(复制)费用
依据京发改【2015】2712号文件精神,病历复印费A4纸:1.00元/页。
物价咨询电话5851 6680
上一篇: 北京积水潭医院门诊工作制度